Gartner Group研究報告指出,美國今年到目前為止,賣出一千三百萬支網路電話,與去年的三百萬支,是大幅度的成長。預估到二○○四年為止,全球將有十億人口使用手機上網。但這就代表了手機上網將取代電腦上網嗎?! 想想美國某知名CEO說十年後電腦將不存在,不過之後就有人提出這說法的不正確,至少我們還知道今年的PC成長率還有16%,重點在於新的科技運用發展快速,就代表將取代舊有的科技技術嗎?!
網路發展至今雖然只有短短數年,卻已是不可否認的趨勢但他並不能完全的取代舊有的通路或其他行業(否則你叫網路把熱騰騰的拉麵親自送給我看看)新與舊式可以互補的而將達到更好的服務與運用,電腦、手機上網你說誰會把誰幹掉?! 美國行動電話的用戶,拿大哥大看電子郵件的有5%,用來上網站逛的僅佔3%,上網購物的更只有2%。你想出門不浪費時間拿手機看看E-MAIL 但是你會用它來看〝小電影〞嗎?!其實誰只要能把手機和電腦上網作EC上的互補,那他才是真正的贏家!!
